重庆大学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的全名为重庆大学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  重庆大学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是由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指导的一级学生社团。是在校党委领导下,由社区工作办公室、化学化工学院指导,为重庆大学社区服务的学生自愿组成的青协类学生组织。

第三条 本社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以及校规、校纪和社团章程。

第四条 社团宗:“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服务社区,共促和谐”,组织一批有理想、有抱负、充满热情与爱心的青年共同从事社会公益服务事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组织和参与校园和社会的公益活动,推动校园乃至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区文化的发展,促进社区和谐。同时培养青年良好的道德修养,提高青年的综合素质,从而为社会输送栋梁之才,为整个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条 社团接受学校领导,并在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展开各项工作。

第六条 对社团章程的修改必须由至少全体社员的五分之三参加的社团大会讨论决定,超过三分之二的与会成员通过方才有效,否则无效。

第二章 组织制度

第七条 本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二名,同时下设外联部、组织部、宣传部和办公室四个部门,其中每个部门都定期选举产生部长。

第八条 组织结构及职权划分

(一)办公室:是促进协会整体工作顺利运转的中枢。

1.协调和监督协会各部门工作,执行理事会的决议,传达部署、反映情况。

2.负责起草、制定重庆大学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的有关文件,主管协会的各类文件、文书、签章及有关物品。

3.安排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有关会议事宜,对协会成员各项活动考勤及其工作情况的记录;

4.负责协会财务经费、公共物品的管理;

5.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二)组织部:是壮大协会的重要部门。

1.负责发展新的会员,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

2.举办各种培训活动,组织学习志愿者事业的业务知识,提升协会成员的工作能力、团队意识及整体素质,提高志愿者服务水平。

3.培训志愿者的自愿精神,培养志愿者的生活、学习作风。

4.组织志愿者在校内外开展志愿服务。 

(三)外联部 :是协会主要的信息来源基地。

1.加强协会与福利机构、社会义工等慈善公益组织之间联系,促进本协会与社会外界的相互了解,拓宽志愿活动的思路,向外树立本协会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2. 策划校外大型公益活动,联系协会实践单位的工作;

3.负责与学校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与其他兄弟社团保持正常联系,以扩大与社团间,各院间合作的范围与层次;

4.负责各种活动有关对外联络、沟通与交流工作;

5.主动参考其它高校所开展的各类活动,吸取经验。

(四)宣传部:是协会的议论宣传机构和形象窗口。

1.宣传部下设网络组和宣传组,主要宣传协会的各项制度和本协会各项工作等。尤其是举办的大型活动的宣传。

2.负责对志愿服务工作中的优秀事迹、典型事例、志愿者活动及志愿者形象进行准确的宣传和报道。

3.负责宣传协会在各个阶段的工作及活动;

4.负责以各种形式宣传志愿者工作,努力提高社区志愿者协会在校内、校外的影响力;

5.采用各种有效宣传途径向校内外宣传社区志愿者协会的宗旨、服务活动,宣传志愿者的服务精神,负责每次活动的形象设计、宣传及各项活动的照片、影像等的制作。

第九条 本社团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每年举行并审核社团的工作报告。

第十条 本协会由会长组织执行日常工作, 协会须定期举行例会,贯彻上级组织的精神,公布社团运行和财务开支情况,听取会员意见和建议,研究社团运行和发展战略。

 第三章 社团活动

第十一条 主要活动内容:

1.围绕社会公益、社会服务、社区环境、社区治安、公益事业等方面开展群众性的志愿服务活动。  

2.为重庆大学社区内的孤寡老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困难群众等提供生活、医疗、文化、教育等方面的经常性的服务。

3.配合重庆大学社区工作办公室开展面向学校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

    4.配合重庆大学社区工作办公室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居民参加社区活动,使更多的居民参与社区服务、社区管理、社区教育。
  5.开展与校团委、校青协、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之间的交流活动。
  6.开展志愿者社会宣传活动,树立本协会的社会形象。

第十二条 活动目的:

1.培养青年学生的公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在校学生的健康成长。

2.增强学生综合素质。积极参与社区文化活动,特别是参加社区志愿者服务、社会调查等活动,让大学生拓宽视野,了解了社情、民情,经受了实践锻炼。

3.发挥青年学生优势,增强社区活力,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第四章 成员管理

第十三条 社员要求:

1.热爱本社团,以社团为荣,积极参加社团建设,对社团有责任心,因为本社团是每一个成员的,社团利益和形象与大家息息相关。

2.平时努力学习,丰富知识,加强自身修养,注意自身形象,在日常生活中严格自己。

第十四条 管理层要求

1.熟悉本社团,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2.思想积极向上,行为能起表率带头作用

3.工作积极主动,善于听取会员意见,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公正无私、有奉献精神

4.每位负责人都负有提升社员能力的职责

第十五条 社员权利

.参与社团内部各学习项目的权力;

.参与社团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力;

.对社团部门工作各自部分的管理权力;

.对社团社管理岗位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对社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做出质疑和批评的权力;

.申请退出社团的权力;

.会员在社团事务及活动中表现积极成绩显著者可获得提拔机会;

.社员有推荐新社员的权利

第十六条 社员义务

.社员有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明道德行为规范、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遵守本社团章程积极参加社团各项活动的义务

2.了解并理解社团各种理念、运行方式,尽职尽责地完成各自工作任务,加强团队交流协作的义务;

3.积极参与社团内部各培训学习及项目的义务;

4.综合利用各种途径宣传社团理念及社团,树立并维护社团的良好声誉与形象的义务;

5.对社团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做出质疑和批评义务;

6.与社团各成员建立交流与联系的义务。

第十七条  社团成员资格取得程序:

1.每年10月集中纳新人力资源部介绍本社团的运作模式和成员发展途径、申请方法和步骤的具体流程、发放报名表。

2.获取报名表后,填写并提交相关报名表后,将会得到面试通知。

3.面试中将对申请者的个人素养、团队意识、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详细考察,最终确定与社团目标一致者作为会员。

第五章 财务与经费

第十八条  社团经费由自筹经费和申请经费两部分组成。

第十九条  本社团经费全部统一由资源部来管理,各类帐目必须清楚,报销需要保留好各种发票,并定期向全体社员公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由本社团理事会所享有。

第二十一条  本社团成立后遵照学校纪律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展开活动。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内容
【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